王鳳儀言行錄
六、自奮
樹桐二十二歲,是在錦洲城西十里台,他表哥的家中當長工,離家一百三十餘里,連連服務了四年。樹桐自想,身材矮、人又笨,全是依賴做工,才有所學習的機會,再看人家怎樣待人處事,都有些什麼好處?
我是天天學、天天知足。存此種心情工作,越做越起勁。
每看到他人,為當工而和僱主大講工價,有時為差一點兒價錢,竟講不妥。樹桐暗自立志。一生中一定當個不講價的工人。所以不論到誰家工作,從來不講工價,憑東家送出多少,收多少。對工作,特別賣力氣,絕不為了工價少就馬虎。如此的工作情形,頭一年的工價似乎少些,第二年就增高了許多,東家也不虧待。樹桐每接到工錢,總會自語:「像我這樣一個又矮又瘦的人,東家肯給這些錢,可眞不少!」而知足。
樹桐在張東家,除得工資之外,因張東家是個讀書人,每逢工人工作停息之時,就講故事給工人聽,工人大都不感興趣,只有樹桐一人,聽得津津有味。有一次聽講「吳保安棄家贖友」和「羊角哀捨命全交」故事。樹桐暗自立志將效法古人的行為。
樹桐在張家工作,又再想出如何學「儉」字。春天出外工作,其母親必為他做兩雙鞋。樹桐在穿鞋時特別小心,保持不穿兩雙鞋,到年終了,便能省下一雙鞋,賣二吊錢,加上一年間的工錢七十吊,是每年都省七十二吊錢進家,一年間連一文錢也不花。
樹桐說:人若用良心,工作三年,工錢不胡花亂用,準有積蓄的。所以立志朝此目標。
樹桐二十三歲的時侯,仍在張家工作,有一天,東家的同族,為了分家爭產業,弟兄們爭吵起來。拿刀動槍的,險些鬧出人命,樹桐從中盡力勸解,總算沒出血案。樹桐事後想。他們是為誰爭呢?
想來想去,方想明白,原來他們是為各人的老婆和自己的兒子們爭啊! 當時樹桐正在抬糞,正好抬到糞堆上,把糞筐一倒,大聲說:「我非當個異人不可!
決不為妻子爭財產,傷手足之情。」同伴工作的工人,一聽大吃一驚。問樹桐在嚷些什麼? 樹桐則笑笑。
張老東家,是與樹桐親戚,對于樹桐的曾祖父生前的事,知道很詳細,所以對樹桐說:樹桐!
你的太爺是讀書人,詩文精通,還會寫一手的好字,每到年終,附近市鎮商號和富戶,都來請你太爺去家寫對聯,遠近知名。又講了許多老人的行善故事。樹桐就想「我們的太爺,那麼有名,我却目不識了,將來有什麼臉面,到地下去見太爺呢?
我是沒法讀書了,將來我有兒子,就是做乞丐也要叫他讀書識字,好繼祖德。立這種志氣,不似常人,祗顧眼前。
樹桐在十里台張家做工時,有個工頭,在於農作方面並無突出能力,但因他會織布,所以東家叫他當工頭。所謂他的農作平常,是有一次樹桐和他送糞,樹桐裝車,工頭趕車。在遠遠地方,就聽到打罵牲口聲,罵得好大聲,嗓子幾乎都喊啞了,午飯後,樹桐將糞車裝好了,對他說:「我趕一趟看看好嗎?」工頭說:「好吧!
這牲口可把我氣死了。」樹桐趕起車來,却很乖巧而聽話,不大工夫就再囘來,工頭說:「你還會趕車啊! 那好! 你趕,我裝車。」
同年秋,要割高粱,東家和人換工割地,所以人家派來一個工頭和二個工人。總領工,當然是張家的工頭,午飯吃飽後,外來的工頭就對其帶來的工人說:「下半天加點油,把這傢伙壓過去!」這句話,剛好被樹桐聽著,就暗地裡對工頭說,工頭一聽這話,便着急了,樹桐才說:「不要緊,等一會到田裡,分高粱壠的時侯,當然是你領先,你要挨着我,外來的人再往下排,他們若是快要越過你的時侯,你就丟下兩壠給我割,他們追不上時,你再拾起來割。」到了壠頭,還一點也看不出來。結果,這工頭沒被外來的壓過去。後邊的人落後很遠,樹桐又幫他割了幾壠,趕到地頭時,大家都一齊到,那才有意思了!
有人對樹桐說:「你這個人太傻了,為什麼不把工頭壓下去,顯一顯你自己呢?」樹桐說:「他是我們的工頭,他要是丟了臉,我們也不光彩。
七、結婚
(此篇是 樹桐之妻白守坤所講|一九三六年在長春)
我家住在朝陽縣、雲蒙山,樹林子村,地方很窮。我見着有德有福的人們,覺著萬幸,再認眞說,是我那老善人,把我領導的。我年輕時,沒有唸過書,我父親很明理,在家有點家教,我十九歲到老王家(與善人結婚)。因媒人上老王家賭博,看善人不錯,保的媒。十二歲把我給他們啦(訂婚),十六歲,我父親得急病,一天工夫就故去啦!
我父親五月廿六日去世,我婆婆來弔喪,母親命我給婆婆見禮,我才知道有婆家,你說我有多愚呀!
到了十九歲這年,擇好九月初三日,我媽要給我弟弟結婚,我婆婆先到我家說,五天後,也就這日子要娶我,我媽不給娶,我婆婆說:「你要不給娶,我兒子下關東,等一會兒囘來,就馬上娶。」經我三叔說著,後來就允許結婚啦。老王家一文錢未花,老白家也沒要。我是眞崇儉結婚,甚麼也沒有。
臨走的時侯,我嬸娘向我媽說:「你什麼也不給姑娘嗎?
你兒子和她同日結婚,有褥子有被,該給妳姑娘一個褥子一個被吧!」我姐姐一褥一被也給我啦。共兩個褥子兩個被。送親去的人,連壺水都未喝就囘去啦。這省吧! 崇儉吧!
向老王家要的兩件衣服我也未穿,因為那兩件衣服,還是借人家的,過門那天我就穿一套舊衣服。當天娘家的人,就都囘去啦,我婆婆也很覺得難堪。九月初三日結婚。十三日善人給人家工作,就再囘東家去做工。十天的工夫,我還不認識老善人。善人臨走那天起得早,在我翁父身傍倚坐着,我只當他是我翁父呢!
我給裝袋菸。我說:「爸爸你抽菸吧!」老善人說:「爸爸還沒有起來呢?」我一聽,語聲不對,才知道錯啦。因善人早出晚歸,十天我還不認識呢! 你們說我有多麼傻呀!
結婚時,老善人是借的灰大衫子,借的被褥。我就不必說啦,用木槽洗衣服,用破缸當火盆。到了一個月,十月初三日,我媽接我囘家,把我兄弟媳婦的衣裳,拿來我穿,我生氣沒穿。一氣住到臘月(十二月)二十二日。
我小四叔來接我說:「我媽病啦,嫂子快囘家吧!」我媽給我做點飯吃,走到門口外,天氣很冷。我媽含著淚說,你囘來把我的棉襖穿去吧!
我媽取出來與我穿上,我就走啦。到了王家全是熟人,看我婆母,正要沒氣啦!
我入房把棉襖一脫。我大伯子就說:「妳把棉襖借給媽穿罷!」小叔也說「妳給媽穿罷。」我也不答言,善人也在他媽面前坐著說:「眞個兒!
我們四個人,還不起一件棉襖嗎?」我不大認識他,他一說話就怕他。當時我就借給啦。他們就說:「媽呀!
你老穿棉襖罷!」等我婆母死啦。我媽來弔白,也未報怨我。我記著第二年七月十五日,家來客人熬豆角,我含著菸袋給客人盛菜。善人看著啦,便向我大嫂說:「咱家侍侯客人,可以含菸袋嗎?」我嫂子說:「你不管你媳婦,別來說我。」善人說:「領導這一家人,全在你一個人身上,所以才說你呢!」我聽這話,當時我就將菸桿折斷了收藏起來,我立志從今以後,永遠不抽旱菸啦。鍾點到了,我也不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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