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相信因果的現象 - 親身體驗之見證廿則
研究心得
7.英國哲學家休姆在一七三九年曾發表一篇「人性論」的文章,文中指出普遍為人接受的因果關係的觀念是錯誤的,因為我們常認為是「因」的事件總是發生在我們認為是「果」的事件之前,而且兩者在時間上接近,事實上兩事之間的因果關係「只是思維習慣而已」。今天有不少的社會人士,尤其是高級知識份子對於因果的觀念也都抱同樣懷疑,甚至排斥的態度,認為因果觀念根本就是一種迷信,不值一提。筆者認為一種觀念或看法是否能夠成立,並不能完全根據純學理的判斷,或只是依據自己的經驗來加以推論,而應該根據更客觀的求證和更多方面的探討,才能獲得可靠的結論。筆者根據這幾年來的觀察研究,以長期體驗的結果,現在深深感覺到宇宙間因果的現象是存在的,而且越加以研究,就越覺得它的真實性。同時也深深體會到一科學牛頓為什麼會說:「有限的知識容量常使我們遠離上帝,增加知識的容量後又常使我們回到上帝的身邊。」為什麼愛因斯坦在年輕時並不信神,但年長後卻愈來愈相信上帝的存在。他在臨終前為什麼要說:「宇宙是神秘的,上帝是存在的」。
為什麼達爾文在去世前會說:「我觀察這個世界,尤其是人類的特質,我不贊成『世界是任由無目的力量來支配』這種武斷的看法。事實上,這個世界,無論是善或惡,必然有一個無所不在,巨細無遺,遍及宇宙的定則存在其間」,此外,我也深深體會到為什麼柏拉圖在其不朽的名著「理想國」中會指出:「凡人在世有一罪者,在死後當受十倍的懲罰,凡人在世公道而勇敢者,在死後每一項亦受十倍的報酬」。……此外還有許許多多偉大的智慧人物,他們為什麼都幾乎不約而同的相信宇宙間冥冥中,有一個維持秩序與正義的主宰和力量存在。今天世界上主要的一些宗教莫不一致強調不可做害人利己的事,以及人死後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的因果觀念,而且全世界超過五十億的人口中,一大半以上均相信宗教以及上述死後賞善罰惡的說法。此外我們的老祖宗,幾千年來也一再的諄諄告誡後代子孫「積善之家慶有餘」及「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教訓,由此種種看來,因果報應的現象,相信是很正確的,而不是迷信的或錯誤的。
8.最近幾年來,筆者接觸了許許多多的讀者,以及眾多因事求助的個案,後來發現一個人如果有長期困擾而無法解決的問題,則除了本身應努力加以克服之外,如果能夠發心作一些善事,結果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大都發現困擾的情況會有明顯的改善,有些甚至戲劇化的迅速獲得解決。(例如患有兩個癌症的人後來都透過努力行善而得救,詳見拙著因果第三集
)因此我們可以由此得到一個寶貴的教訓:人的命運是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來加以改善的,因此千萬不要相信宿命論,不要事事都聽天由命,逆來順受,認為這是命中註定無法逃避的劫數。相反的,我們應該堅信「人定勝天」「天助自助」的道理,進而憑著自己的努力來開創自己的命運和前途才是。
根據這幾年來的經驗,筆者發現行善的結果非常奇妙,一個人如果能夠長期熱心行善,並注意修持,則由於「無債一身輕,無罪自由身」,沒有冤親債主的糾纏,能輕鬆愉快,消遙自在,結果不僅可以幫助我們解決當前的問題,而且還可以進一步幫助我們實現各種的心願。由於這方面的證據實在太多,而且極為真實,基於相信證據的科學態度,實在令人對此不得不相信。因此,如果你想婚姻要更美滿,孩子要乖巧,身體要健康,外出要更平安,學業要更進步,事業要更順利,生活要更快樂,凡事要更理想……,那麼,除了多多用心,努力以赴之外,希望同時能夠多行善,多奉獻,多做些有益社會的事,相信不久便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行善實在可以說是開啟快樂幸福和改變命運的一把鑰匙。這是筆者這幾年來最大的一個心得。不過話說回來,行善一定要發揮雪中送炭的功能,同時對慈善團體應該先調查了解,只有組織健全,信用卓著的慈善團體才應該加以支持。此外,如能資助具有勸化民心,導正觀念的出版或文教慈善活動,以發揮「救人先救心」的作用,則更有意義。
9.近年來,社會風氣日益惡化,政府只好施展鐵腕,大力加以整頓。這種大魄力的措施固然可以收效於一時,然而卻很難收到治本的效果。孔子說:「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以之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因此光靠「政」與「刑」的嚴格取締措施和刑罰,結果被抓到的人可能只有自認倒楣而已,不會感到違法是羞恥,因此根本無法消彌犯罪的風氣。筆者認為根本之道,必須全面整頓社會上各種不合理的制度,而且趕緊改變目前以升學掛帥的畸型教育,徹底改善教育與社會的環境,大量減輕中小學教師的負擔,提高他們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同時認為而徹底的腳踏實地的實施生活倫理與道德的教育,使人民真正明瞭道德的觀念和因果的重要,使每一個國民都不僅不敢(也不願
)做害人利己的壞事,以免將來自己和後代子孫受到可怕的惡報,而且知道如何修身養性,能夠不貪(不簽六合彩,不賭博,不偷,不搶,不騙 )不瞋(不懷恨不嫉妒,不亂發脾氣
)不痴(不沈耽毒品或惡習,不執迷不悟
),此外還會進一步去布施行善,服務社會,造福人群。唯有如此,目前的治安才可能獲得徹底的改善,安和樂利的理想社會才可能早日獲得實現。
10.美國石油大王洛克費洛成為億萬鉅富之後,由於未能獲得社會的敬重而常常悶悶不樂,後來一位顧問告訴他,如果要世人尊敬和肯定,應當對社會要多加奉獻和回饋,洛氏聽了之彼後即大量散財,不斷捐助公益文教事業及慈善團體,對社會人類作出極大的奉獻,因此後來也就逐漸嬴得人們普遍的推祟和盛譽。由此可知一個自私自利對慈善活動一毛不拔的人,不管他的財富有多少,地位有多高,而且不管他相信什麼宗教和如何的虔誠,都不可能嬴得別人的尊敬,反之,如果能夠對社會人群作出貢獻,則不管他信什麼教,或有沒有信教,那麼這種「善行」也會博得世人衷心的景仰和稱讚,而且如果奉獻愈多,就顯得愈偉大,一個偉人偉大的程度可以說與其奉獻的程度成正比例,而與其財富的多寡和權勢的高低可以說毫無相關。古今中外有無數聲勢顯赫的帝王貴族,及富可敵國的財閥巨賈,試問其中有幾個人是被世人所推祟和懷念的?而世上大家所公認的偉大人物,例如國父、林肯、居禮夫人、史懷哲、裴斯塔洛齊、德蘭修女、證嚴法師、卡內基、愛迪生……等等,那一位不是奉獻最多或最不自私的楷模?一般人大都只會羡慕偉大人物的成就和榮耀,然而卻都忽略了他們成功的背後所作的犧牲奉獻,默默付出和長時間勤種善因的過程,這是一般人的通病。
事實上這些長期奉獻和默默付出的善行正是所有偉大的人物他們共通的特質,因此他們的成就絕非得自僥或偶然,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穆罕默德曾說:「一個人真正的財富乃是他在人間的德行」,老子說:「唯其不私,所以能成大私」,因此對社會奉獻最多,行善最力的人,將來必然最為「富有」,這時不僅可以獲得世人的欽敬,而且可以享受最大的福報。朋友,你想,這是不是人間最有意義的一件事?
11.最後筆者還要強調的一點就是,行善雖然很重要,但是瞭解應該怎樣去行善,何種善事最有價值,為什麼要行善,以及如何去修持來配合行善以便獲得最大的效果,這些根本問題的認識也是極為重要,蘇格拉底曾說:「知識即德行」,可見要行善必須先由知識或智慧來引導,有智慧才能表現出真正合理的善行,如果沒有智慧,則其善行很可能是盲目的,衝動的,是無法持久的。因此實踐善行與學習智慧兩者應當兼顧並進同樣重視,倘能如此「知行合一」「福慧雙修」,則他日必可超凡入聖,成為最理想的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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