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 棄 官 奉 親
棄官從母孝誠虔 歸里牧羊兼種田 晉朝時代,潘岳字安仁,榮陽中牟人也。 少時才華非凡,被譽為神童。 武帝時任河陽令,迎母至任所侍奉。 潘岳性喜愛花木,公暇之餘
,裁植桃李,錦繡成林,花盛開時,扶母出遊承歡。 嗣後母病,思鄉情切,潘岳毅然辭官,上官力加慰留,亦不改其志,答以:
[屬下母患病,欲歸故里,若貪戀祿位,不肯歸養,將何以為人子 ?] 其孝心令人感佩不巳。
歸里後,因家貧,躬自耕農,種菜出售,得資買甘旨供母,又餵養群羊,取乳奉母,是以母病痊癒,享樂晚年,其力孝足為後人之範矣。 傷 指 念 親
孝道首先重保身 克珍身體可怡親 晉朝陳留有一孝子范宣,十歲時即能領悟: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之孔子聖訓,珍惜身體甚謹,且平素奉事雙親溫順,孝敬。 一日削尖細竹作箸,因持刀不穩,致刺傷左手食指,雖僅表皮割裂,滴出小小血珠,竟驚慌異常,頓時臉色發白,流淚不知所措,旁人關注,問其是否劇痛難忍,范宣竟搖頭答以: [痛,有何難忍,是因毀傷父母所鶢倩擗葽P不安而巳 !] 小小年紀,即知愛惜身體,孝順父母,誠令人嘆服。
行 乞 養 親
乞酒奉親盡禮儀 高歌跳舞學嬌姿 唐朝,楊乞者,圩橋人,生性至孝,家貧如洗,靠行乞養其父母。 所乞食物,悉携歸奉親,親未嘗,雖饑餓亦未敢先嘗,如有酒時,跪而捧進,待父母接杯,即起立舞蹈唱歌,如小兒嬉笑,以樂父母。 有人憐憫其窮困,勸其為人傭工,以所得工資養親,楊乞答以: [父母年老衰邁,若為人傭工,遠離膝下,則無人奉侍。 ] 聽者益感其真孝。 後父母相繼去世,求乞募棺安葬,每逢朔望,即携佳肴赴墓前哭祭,其孝行實堪嘆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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